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广饶县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在广饶县人民政府网站上查阅《广饶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查阅网址:/col/col174404/index.html?vc_xxgkarea=00451501-X&jh=261)或者到指定机构查阅。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1.县政府各部门负责主动公开下列县政府层面的信息
(1)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5)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6)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7)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8)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9)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10)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11)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12)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3)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14)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5)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此外,县政府及各部门还应主动公开涉及市政建设、公共服务、公益事业、土地征收、房屋征收、治安管理、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2.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分类和编排体系详见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网址:http://www.guangrao.gov.cn/art/2024/5/9/art_339459_10361568.html?xxgkhide=1)。
(二)公开形式
1.广饶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guangrao.gov.cn/)。
2.《广饶县人民政府公报》。赠阅范围为基层村(居)委员会、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站)、县图书馆、县档案馆、县政务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同时提供纸质公报免费查阅(免费查阅点地址、联系方式、开放时间等详情信息可点击网址:http://www.guangrao.gov.cn/col/col185893/index.html进行查看和下载)。免费赠阅点设在县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室〔地址:广饶县乐安大街501号乐安大厦657室,联系电话;0546—6440969,开放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14:00—17:30(5月1日至9月30日)〕、县政务服务中心〔地址:广饶县花苑路317号,联系电话;0546—6923810,开放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14:00—17:30(5月1日至9月30日)〕,可免费领取纸质版公报。也可登录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专栏(http://www.guangrao.gov.cn/col/col308361/index.html)查阅数字化政府公报,专栏提供了公报查询、下载和打印等功能。还可使用手机登录微网站(登录专栏扫描二维码),通过手机及时查阅政府公报。赠阅范围详见“政府公报”专栏“赠阅范围”专栏(http://www.guangrao.gov.cn/col/col185893/index.html)
3.广饶县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网址:/col/col75528/index.html?vc_xxgkarea=00451501-X&jh=263&number=GR020506)。
4.“微广饶(微信号:wguangrao)”微信公众号。
5.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同时,在档案馆(地址:广饶县花苑路319号;查档电话:0546—6448895、6441279;开放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14:00—17:30〔5月1日至9月30日〕)、图书馆(地址:广饶县花苑路319号;查档电话:0546—6441013;开放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14:00—17:30〔5月1日至9月30日〕)等场所设置政府信息及政府公报查阅点。
(三)公开时限
广饶县人民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行政机关一般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依申请公开申请流程详见附件2。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四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广饶县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室为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广饶县乐安大街501号(乐安大厦657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14:00—17:30(5月1日至9月30日)
联系电话:0546—6440969 传真:0546—6927680
电子信箱:grxzwgks@dy.shandong.cn(此邮箱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用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以外的投诉、举报、信访等事项)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广饶县乐安大街501号(乐安大厦)广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室(收),联系电话:0546—6440969;邮政编码:257300;传真:0546—6927680;同时须在信封或传真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网上申请(网址:http://www.guangrao.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266),并选择相关申请部门。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广饶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广饶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页面(网址:http://www.guangrao.gov.cn/col/col61550/index.html)或本指南附件中下载打印。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明;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其他身份证明;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4.收费标准。县政府及县政府部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对于符合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分别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办理期限: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
3.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4.办理流程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广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负责县政府层面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县政府各部门均指定机构(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详见各部门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广饶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广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室。
办公地址:广饶县乐安大街501号(乐安大厦657室)
邮政编码:25730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14:00—17:30(5月1日至9月30日)
联系电话:0546—6440969 传真:0546—6927680
电子信箱:grxzwgks@dy.shandong.cn(此邮箱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用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以外的投诉、举报、信访等事项)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广饶县人民政府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受理机构为: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东营市东营区府前大街77号
邮政编码:257091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14:00—17:30(5月1日至9月30日)
联系电话:0546—8387878 传真:0546—8381102
电子信箱:sfbzwgkk@dy.shandong.cn(此邮箱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用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以外的投诉、举报、信访等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受理机构为:东营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办公地址:东营市东营区辽河路106号办公楼1楼东侧
办公时间:8:30—11:30 14:0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8:30—11:30 13:3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工作日)
联系电话:0546—8338229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受理机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具体情况可向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或广饶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办公时间和联系电话: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府前大街79号-1
办公时间:8:30—11:30 14:0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8:30—11:30 13:3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工作日)
诉讼服务中心电话:0546—6387621 , 诉讼服务热线电话:12368
广饶县人民法院地址、办公时间和联系电话:
地址:广饶县迎宾路399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14:00—17:30(5月1日至9月30日)
联系电话:0546—6445113 邮政编码:257300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县政府部门单位、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广饶县人民政府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受理机构为:广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室。
办公地址:广饶县乐安大街501号(乐安大厦657室)
邮政编码:25730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14:00—17:30(5月1日至9月30日)
联系电话:0546—6440969
电子信箱:grxzwgks@dy.shandong.cn(此邮箱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用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以外的投诉、举报、信访等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受理机构为:广饶县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地址:民安路与乐安大街路口往北150米路西广饶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调处中心二楼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14:00—17:30(5月1日至9月30日)
联系电话:0546—6929682 邮政编码:25730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受理机构为:广饶县人民法院
地址:广饶县迎宾路399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14:00—17:30(5月1日至9月30日)
联系电话:0546—6445113 邮政编码:257300
附件:1.广饶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广饶县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22日
2020年5月15日修订
2022年5月20日修订
2023年8月1日修订
2024年8月6日修订